Thrillist現在才從電子報移成「網站」,下一個40億的電子報在何處?

今早在Mashable看到一則有趣的新聞,美國許多人訂的一個「電子報」叫「Thrillist」,據說訂閱戶高達50萬人,一直以來都是以mailing list的形式來發送。有些網友太年輕,只知道「部落格」,不知道什麼是電子報?咳咳咳,所謂的電子報呢,就是一個,會寄到你家電郵信箱的部落格,OK!那篇文章說,這篇「只寄信、沒有站」的Thrillist,現在,終於搞了一個「像樣」的網站

有點像是時空顛倒了。電子報搞網站,不是早該發生在5年前的事了嗎?沒錯,但5年前轉網站,能在網站上呈現的就是那些,但在現今時空,五年來已有許多網站已證明一些有趣的社群玩法還蠻能吸引更多人了,就令人不禁想一下:像MySpace這種的從無到一億人,那這些已經成功的「電子報」,是否能藉由變成網站,更快的達到更多人?

假如網路創業家無路可走,是否可以和那些同樣無路可走的電子報編輯,再一次的在2009年合作,他出人,你出點子,做出一個新網站?

Thrillist這個電子報,目前共有50萬名訂閱戶,50萬人,以美國的上網人口來看,聽起來好像不怎麼大?但我們要想,TechCrunch的訂閱戶也就只有90萬,而且「訂閱」這個動作表示他們非常愛讀,是最中心的讀者,周邊其實還有其他那些偶爾收到朋友轉寄的讀者,潛在的用戶還要更廣,此外,雖然區區50萬人,對任何一個新網站來說,當然也都是可貴的流量,做成新網站之後,創業家甚至還可以藉這些人,再帶來更多的流量。

但,看看Thrillist做成新網站,幹了什麼了不起的新創意?

如文章所說,果然,這個新網站,竟只是一個普通的網站,它最顯眼處擺著一個框框,做「老本行」,也就是要大家加入用email訂閱這個電子報!雖然版面看起來很炫麗,比email裡的還炫,也可以自由的用影象、照片,看起來版面花俏的分成好多塊,不知在做什麼,一塊一塊點進去,卻會發現怎麼點都還是「文章」,也就是回到那個電子報的內文。我可以想像,假如這間公司有15個人,加了這新網站,應該還是有13個人專心在做原本已經成功的事情,只有2個人在做網站。如果攤開成本來看,Thrillist可能花了90%的預算在做美觀,只花了10%在網站的功能,這個新網站,弄到最後只是一個龐大的電子報線上存庫(archives)。

所以我們應該來思考,還有哪一個mailing list,真的能成功的「轉」成一個網站,並且在網站中玩出更多花樣的?

Thrillist是男性主題,在美國還有另一個電子報更強,叫「The Daily Candy」,專作女性的觀眾,常發送一些試用品,很受都會女性歡迎。這個list是「錢途」的代表作,西元2000年同樣於紐約創立,後來慢慢的就來到美國其他地方,甚至寄到倫敦。據維基百科資料,The Daily Candy在2003年就以3百萬小賣給某家創投,這家創投再以1.25億美元台幣40億賣給固網業者Comcast,厲害吧!

有趣的是,The Daily Candy後來也架了一個網站,來看看「Daily Candy」的正式網站就會發現,最顯眼的地方,唔,依然是那個「訂閱電子報」的框框,然後,基本上這個網站也只有將The Daily Candy的電子報裡面的東西拿到網路上面放而已,頂多加了「沿伸閱讀」(或許在信中也已經有放了)以及「閱讀此文的人通常也喜歡讀哪些」,點來點去,都還是文章、文章、文章,天啊,連「留言區」都沒有呢!The Daily Candy反映了現在這種電子報的共通的點,由於他們太成功了,繼續在成功著,所以,就把這些成功放到網路上;網站,從來不是重點。

我看來是好可惜的事,因為單單從電子報以「email」為介面的這個事實,至少就有幾個「資料」,是網站可以好好的去發揮的:

一、某一篇文章,到底有幾個人開信觀賞?這個數字是可以反映在網站上面的,甚至畫個圖表秀出大家都在何時看的,或抓出來代替推文成為民眾篩選好文的工具。

二、誰轉寄給誰,路線怎麼走,可以抓出來自動做成某種有趣的社群連結,或許可瞬間組成一個對某個細主題共同興趣的群組。

三、大家是從何處過來觀賞的?或許可在地圖上畫出一條路線,還有回文、再轉寄,跟著一篇文章飛遍世界感受網路的威力。

四、由於使用者已經在他的信箱裡讀到這封電子報,他隨便一按就能轉寄,因此電子報或許引使用者回本站然後操控一下轉寄的名單。

五、還有其他一大堆。

還好,這些電子報,有些都還活得很好,在全世界都還有這種電子報,默默存有一個mailing list,這些住址到底還有多少人真正開信,可能連製作人自己都不知道了,說不定擁著一沱大便或一沱黃金也不確定,但他到今天可能還是傻傻的寄、傻傻的發。這些「電子報」,無論是某家公司的,某個組織的,還是某間學校的,其實都可以幫他們做一個有創意的網站版。

有些,甚至沒在發電子報,只是單純的「mailing list」的,譬如校友會的list,到今天都還一直有人在寄發,譬如我自己到現在還加入著史丹佛的好幾個電子報,天天收到來自遙遠的聲音,那些消息對我來說已不重要,但偶爾還是會有些重要的訊息。除了將他們「移駕」至Google Groups這種地方外,能否針對某些很紅的list,專門做一個有創意的功能網站?

你出點子,他們出人。美國已經動起來了,我們不要落後。

4 comments

  1. 部落格,email這類看起來老掉牙的點子.似乎翻新一下.會比炫目的web2.0網站更有錢景!

    mr6大大不斷提供網路業界最前端的訊息.我們這些小讀者感激不盡!

  2. “習慣"讓人類會重複以前的模式,這是人性不可避免的一大塊。

    成功的電子報當然也會沿用原來的成功模式(習慣)。

    能夠打破這個"模式(習慣)",人類才有機會從中獲利!

    感謝 Mr.6 提供這個"打破"的觸機。

  3. 「點來點去,都還是文章、文章、文章..」
    說得好, 部落格不就是如此, 點來點去,都還是文章、文章、文章..
    還是有網站要架部落格平台, 還是有人要寫部落格, 點來點去,都還是文章、文章、文章..

    重點在於, 是否每篇文章都有Mr.6的深度及精采度?
    創意點子固然重要, 其內容精髓還是更重要。

  4. […] 其實我這邊在一年半前也有一篇文章提及這件事情,當時提到一個叫「The Daily Candy」的「電子報」,本身沒有網站,主要透過email發送,一開始專作「女性觀眾」,常發送一些試用品給她們,很受都會女性歡迎!很快的,據維基百科資料,The Daily Candy在2003年就以3百萬小賣給某家創投,這家創投再以1.25億美元(台幣40億)賣給固網業者Comcast,40億!一個email電子報可以值40億!你說誇張不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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